一、憲法是什么?
憲法,是國家的根本法,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,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。
二、我國現行憲法是哪一年通過?
我國現行憲法是根據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確定的路線方針政策、于1982年12月4日由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并公布施行的。
再往前追溯,1982年憲法是對1949年具有臨時憲法作用的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》、1954年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的繼承和發展。
三、我國現行憲法經過了幾次修正?
我國現行憲法分別于1988年、1993年、1999年、2004年、2018年進行了五次修正,使憲法不斷適應新形勢、吸納新經驗、確認新成果、作出新規范,具有持久生命力。
四、我國現行憲法主要規定了哪些內容?
我國現行憲法于1982年公布施行,歷經五次修正后,除“序言”外,共四章143條。第一章是“總綱”,第二章是“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”,第三章是“國家機構”,第四章是“國旗、國歌、國徽、首都”。憲法是新的歷史時期黨領導全國人民治國安邦的總章程,它為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了根本保證。